项目介绍
壮族织锦的编织材料与工艺独具壮乡特点,图案具有题材多样、抽象表现、造型凝练、简洁美观、构图均衡、注重对比色的运用、色彩艳丽等艺术特点。壮族织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第一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次由广西艺术基金资助,南宁学院承办的《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整合业界与高校资源,课程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等形式旨在加强壮族织锦艺术的普及与推广,构建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机制,为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搭建展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传承和焕发民族传统艺术,并以此来打造壮族织锦的艺术及文化特色,进而多元化的开展壮族织锦特色艺术及文化衍生产品研究,最终助力广西民族地区的文化繁荣与经济发展。
广西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现开始面向广西区内招收学员25名。
项目基金与实施主体简介
(一)广西艺术基金简介
广西艺术基金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和财政厅共同发起设立,于2023年12月正式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旨在繁荣广西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广西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也是全国第六支、少数民族自治区首支省级公益性艺术基金。
(二)项目实施主体简介
本项目由南宁学院主办实施。南宁学院是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轻工联批准建设的第三批中国工艺美术传承创新基地院校。学校贯彻“应用型、开放式、新体验”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专业与课程建设为核心,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重心,铸造应用型特色之魂、立稳服务地方发展之根、强固产教融合之本,努力为新时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不孤湖”景区坐落在校园内,可提供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以及食堂餐饮、学员住宿等配套设施。
培训安排
(一)项目培训时间
根据《广西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广西艺术基金一般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由理论课程、采风考察和个人创作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培训安排为:
(1)9月11日 开班仪式;
(1)9月11日-9月20日,南宁学院集中培训;
(2)9月21日-9月30日,广西区内采风及田野调查;
(3)10月1日-10月30日,学员开展作品创作;
(4)11月1日-11月10日,汇编印制《壮族织锦文化艺术创作作品集》,整理结项材料,举办创作成果展。
(二)项目实施地点
理论授课地点:南宁学院。
采风考察地点:南宁市民族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纹藏工作室、越人歌工作室、龙州县金龙镇美女村李冬梅大师工作室、靖西市壮族博物馆、靖西壮锦厂、忻城县土司博物馆等。
作品创作地点: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各学员单位所在地。
(三)课程设置
1.壮族织锦文化基础与理论汇聚
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创作理论解读,壮族文化与历史、文化创新转化方法、壮族织锦工艺等。
2.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与技艺实证
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的要点及核心领域,应用场景及实例,应用对策及发展趋势,文化创新设计发展前沿动态等。
3.壮族织锦文化田野采风与活态调研
典型壮锦技艺参观,典型壮族织锦制造企业参观,典型壮族织锦博物馆参观学习、现代工作室、工艺室的活态建设。
4.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实践工作营
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在项目专家的指导下,基于壮族织锦文化进行作品创新设计。
(四)成绩评定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汇报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广西艺术基金日常管理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主要师资力量
柒万里(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原院长,二级教授)
帅民风(广西大学艺术学院原院长,三级教授)
黄宇(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贺定钰(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艳(南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教授)
尹红(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罗树杰(广西大学社会发展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周天一(广西民族大学专任教师,副教授)
卓嘉玲(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织锦工艺大师)
利江(广西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
黄清穗(广西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
丁硕赜(广西艺术学院公共艺术系副主任,高级工艺美术师)
简能艺(广西艺术学院专任教师,高级工艺美术师)
李冬莲(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织锦工艺大师)
王春伟(南宁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
余炜(南宁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
阎雪(南宁学院专任教师,高级工艺美术师)
(以实际邀请为准,面向全区聘请教学团队,以上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六)培训成果
1.所有学员提交一套基于壮族织锦文化的创新设计作品;
2.设计作品进行公开展览和结集印制。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7)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在集中培训(调研、考察)期间必须全脱产,并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南宁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学员遴选
(一)培训对象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或承担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工艺美术或其他相关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根据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定选拔,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录取前25名为正式学员。
2.主办方8月底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入选学员发放录取通知。请学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通过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广西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4)个人相关学历证书、获奖成果材料或相关项目经历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市厅级以上奖项或承担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证明等)报名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单位+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命名,发电子邮件并于8月20日前通过邮箱16422066@qq.com发送报名。
3.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8:00;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广西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节假日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0771-5300753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邮编:530200
(三)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学员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壮族织锦文化创新设计人才培养》项目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