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李栋学校长受聘第十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顾问
  •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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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第十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聘任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李常官副主席出席并发表讲话。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栋学博士受聘为第十届人民政府督学顾问,聘期三年(2024年5月—2027年5月)。李栋学校长作为本科院校督学顾问代表上台接受自治区领导颁发督学顾问证书。(学校党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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