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利代理服务范围
南宁学院专利代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提交、专利实审答复、授权办登、专利无效及专利其他事务管理;软件著作申请。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具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和相应合法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的各种证照、资信证明等复印文件。
2.投标人近三年年代理量在200件以上,年授权专利量在80件以上。
3.参加报名前三年内,报名人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以及没有被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提供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4.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对于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
5.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投标人应依法成立3年以上,且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记录的专利代理机构,并具备指派处理电子、通信、机械和化工及其他领域至少一名专利代理人处理相关专利代理事务的能力,且指派处理我校案件的专利代理人在该领域工作年限为3年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17:30前(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宁学院行政楼203
3.报名材料:请拟报名参加的单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量及授权专利量业绩表(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进行报名,逾期概不受理。
4.评选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评选地点:南宁学院行政楼11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投标人提供的评选材料
(1)投标人简介:
a)应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资质信用保证说明
具体应说明公司规模以及代理人结构,涉外申请、无效和诉讼事务情况(投标人合作的国外事务所(美国、欧洲、澳洲、中东、非洲等地)的简介),以及拟指派处理我司业务代理人的资质简历状况。
b)对公司专利代理质量的自我评价
说明公司的专利代理量、授权量、发明代理量以及结案授权率等情况,重点对近三年公开数据进行说明。
(2)专利各项服务的报价单,报价应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国内、国外(美国、欧洲、澳大利亚、伊朗和越南)代理费以及流程业务中的手续费,专利检索服务和有效性分析的报价。要求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一次性报价。
(3)专利各项服务的流程管理说明,包括投标人内部流程管理情况,或者为招标人制定的业务流程管理计划。
(4)针对国内、国外(美国、欧洲、澳洲、中东和非洲等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流程(包括PCT)的流程表,其中需明确说明每个阶段需要处理的事务、时效、官费及代理费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处理预案。
(5)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7)业务处理启动时间,一般事务处理时长等相关承诺,重点是接到撰稿委托后启动撰稿时间,一般多少工作日可以完成初稿等信息,中间文件处理时间,重点为通知书答复时长承诺等信息。
(8)以上材料均要求一正四副,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7.评选环节:
(1)每家参选单位限2名代表参加,拟派的专利代理人应当出席。评选开始时,各参选机构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入场,一家机构评选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家机构的评选。
(2)参选机构代表限时发言5-8分钟,介绍公司资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团队人员素质及主要业绩,并着重阐述与南宁学院的服务措施及价格承诺。
(3)参选机构代表接受评委提问,提问结束后代表可离场,等待遴选结果公示或通知。
8.公示公告:遴选结果将于南宁学院校园主页上进行公示,请参选单位密切关注。另行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洽商合作事宜。
五、其他要求
有关遴选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经营采购科。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771-5900814
南宁学院
2021年5月8日